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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投诉书
1、投诉人应通过互联网络提交投诉书(包括投诉书传送格式封面)及其可以电子文本传送的附件。
将完成Word格式的投诉书(Form
C-CN)及其附件, 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至中心电子信箱cndomain@hkiac.org。
2、根据《程序规则》第十二条,如需提交任何有形文本文件(包括投诉书及附件),投诉人应将标注有“正本”字样的正本文件,连同两套副本(一人专家组)或四套副本(三人专家组),以邮政专递方式提交至:
香港国际仲裁中心
地址: 香港中环交易广场第二座38楼
电话: (852) 2525 2381
传真: (852) 2524 2171
3、在向中心提交投诉书的同时,投诉人应将投诉书(包括投诉书传送格式封面)副本发送或传送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(CNNIC)及相应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和/或注册代理机构。
4、按《补充规则》费用表的规定向中心缴纳域名争议解决程序所需费用。
5、投诉人在准备提交投诉书时,可查阅下列文件:
- 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》(解决办法)
- 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》(程序规则)
- 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关于<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>补充规则》(补充规则)
如欲查询有关投诉事宜,可发电子邮件至cndomain@hkiac.org或直接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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